作者:伊黎.華德曼
原文作者:Ayelet Waldman
譯者:江佩蓉
又是被書皮的美麗女主角…娜塔莉波曼…所吸引而乖乖掏錢的一本書。(羞)
本書的故事主軸大略上是這樣的:
主角以第一人稱論述,是個三十出頭的女性律師,
進到職場的第一份工作就喜歡上已婚四十歲主管,
花了段時間處心積慮地勾引主管,
等他離婚,並再婚娶她;
(事情到這裡還算老套…反正是個成功的小三)
接下來的生活,女主角要面對一個五歲的繼子,
當她自己懷孕生女後,小女孩卻在兩天內猝死,
充滿罪惡感及悲傷的主角,
繼續扮演著假裝母愛卻裝不來的繼母,
以自身的悲傷為藉口,
陸續和繼子,丈夫的前妻,自己的父母,
以及最後,和她最親愛的丈夫的生活爆出種種磨擦,
直到最終這個年輕繼母從生活的磨合和歷練後,
獲得的繼子和丈夫的愛。
書的寫法當然不如我的簡介般平舖直述,
時間點穿插的挺恰當的,
劇情本身帶有多處衝突點,是個有趣的故事,
不難看出會被選為電影劇本,
但很多枝微末節的描寫,相當刻意地賣弄作者的知識,
少了畫面和氣氛的營造,
導致我難以認同主角情緒的起伏關鍵,努力的理由,或最終的改變。
她的用字尖銳,
但對於「婚姻」和「為人母」這兩個關鍵詞,
描寫得濃淡不均,看完後依然難解。(攤手)
作者本身是個爭議型的人物,她有四個小孩,
卻撰文坦承她並不愛他們任何一個,她愛的只有丈夫。
她說她是個壞媽媽,
因為好媽媽是愛自己的孩子勝於世界上任何一個人,
而她愛她的丈夫勝過任何一個孩子。(驚)
此舉震驚美國社會,她還受邀上歐普拉的節目面對觀眾的怒火,
我相信能大聲講出來這種話的台灣女性應該也不多,
當然也就能理解在這樣的作者筆下,
元配和小三都不會“理所當然”是個好媽媽,
小三只是立足點弱了點,因為總是會被小孩討厭,
但為人母不是渾然天成,
甚至很多人放大了血緣關係帶來的親暱和必須,
因此只要女性堅信所選的丈夫,
走出純粹愛情的神話回到柴米油鹽生活後,
若小三願意,一樣能經營出優良的親子關係。
等下,「犀利人妻」的小三明明一直欺負安真的小孩不是嗎?
從我們生活極少的經驗中,
大概也很難對繼母…尤其曾經是小三的那種…有怎樣正面的評價。
但作者對小三是寬容的,她覺得那也只是個不懂事的孩子,
沒經歷過婚姻,也怕搶來的婚姻太脆弱,沒辦法實踐真正的愛。
等到她知道愛不只是要涵蓋選中的異性,還要包括他的小孩,
她就能“一整個愛進去”啦!
我無意贊同作者關於為人母的論點,
孩子在不經意的動作和反應中,常常流露出和父母相似的地方,
很多生活小事件其實就會提醒自己我們的血緣,
是我帶她到了世界上,我該養她教她,我也該比別人了解她,
這絕對是繼母無法體會的。(握拳)
但作者描寫婚姻和愛情的某段文字,令我挺有感觸的:
「愛情和婚姻,重視的是相處和妥協。
多數的時侯,是看清某個人,
感到失望,然後學習容忍的循環。
愛情和婚姻,談的是承諾和舒適,
而不是這種一觸即發,歇斯底里的情感。」
人與人的關係可能得來不易,
若以大起大落的自在情緒經營,無法長久,
但怎樣又能在情緒控制下過著舒適,可是一門學問呢!
共勉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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