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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龍紋身的女孩》

作者:史迪格.拉森

原文作者:Stieg Larsson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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久聞大名,不多說,直接進入故事:

布隆維斯特是個正義記者,卻因追查某案時失誤,

做出讓自己被判入獄三個月的報導;

莎蘭德是個瘦小的女孩,卻用高超的駭客技巧,

成為私人保鑣公司中的超級搜查員。

兩個人因緣際會地一起追查四十年前的小島殺人案件,

成為最佳拍檔,找出四十年來依舊犯行不斷的壞蛋,

莎蘭德更一舉幫布隆維斯特的錯誤報導翻案,

提出重要證據,讓對手死無葬身之地。

 

整個追查的過程挺扣人心弦的,

真的會讓讀者們很認真地一頁一頁不停翻下去,

忍不住就看到三更半夜…然後就感冒了

兇手布局得恰到好處,算是很棒的偵探小說。

然而作者一直要強調的,除了辦案,好像還更多更多,

像是不斷強調有多少男人在性侵女人,

有多少正常人的生活被國家惡意的剝奪…

顯然作者的企圖不只如此,

他企圖創造一個打破不公平的社會,

而這個任務,就交由記者和瘦小女性去完成。

 

我們或許都會稱自己有“某種程度的正義感”,

但這些正義感通常是用來評斷別人的,

卻不適用於約束自己的行為。

“記者”這個行業更是其中的佼佼者,

揭發各種醜聞之時,打著的旗號是“正義”,

但我們看來卻會界定為“扒糞”居多,

我們的報導越來越像廣告,總是為特定目標宣傳,

報紙或新聞台總是忘記“新聞不是社論”,

不該自行添加過份的修辭,

唯一給當事人辯解的機會就是小小的一欄:

「記者致電當事者,當事者接聽後手機就關機。」

 

………

所以哩…

這些人就該死嗎,就該被大加撻伐嗎?

這就是平衡報導嗎?

電影版“龍紋身的女孩”男主角丹尼爾‧雷格,

也是新一任詹姆士‧龐德的代言人,

在他飾演007中帥氣James Bond的時候曾自問:

James Bond他到底是個好人,

  還是個替好的一邊做事情的壞人,

  畢竟,無論如何,他的工作就是暗殺和搞破壞!」

 

所以許多的對與錯,反而都是在報導中模糊了,

電影一演,大家覺得龐德是正義化身,連金正日都愛看;

史書一寫,秦檜就得跪在岳飛面前幾百年…

人的觀感其實很容易受到影響,

作者形容不講話的莎蘭德,可以說她酷,可以說她惜字,

那如果作者形容這是個結屎面又家教不好的女孩呢?

大家對此書的程度恐怕會嚴重下降。

再說,當個駭客控管其他人的生活瑣事,甚至盜用金錢,

這樣也是正義嗎?

 

所以,沒有所謂的平衡,

這就是小說。

這就是作者創造的世界。

 

是啊!作者的企圖很大,

他想要說的是男人加諸於女人身上的惡,

和對無能的國家社會的剝奪個人自由控訴,

他劃分出清楚的世界,對與錯,是與非,正義和不公,

然而,就跟絕大部分的記者一樣…

這是他創造的是非對錯,不是真理,

打著正義旗幟的,不見得就是在做對的事情。

 

我只是這樣提醒一下各位,

但無論如何,這是本很不錯的小說。

 

我爬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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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okygir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