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史迪格.拉森
原文作者:Stieg Larsson
久聞大名,不多說,直接進入故事:
布隆維斯特是個正義記者,卻因追查某案時失誤,
做出讓自己被判入獄三個月的報導;
莎蘭德是個瘦小的女孩,卻用高超的駭客技巧,
成為私人保鑣公司中的超級搜查員。
兩個人因緣際會地一起追查四十年前的小島殺人案件,
成為最佳拍檔,找出四十年來依舊犯行不斷的壞蛋,
莎蘭德更一舉幫布隆維斯特的錯誤報導翻案,
提出重要證據,讓對手死無葬身之地。
整個追查的過程挺扣人心弦的,
真的會讓讀者們很認真地一頁一頁不停翻下去,
忍不住就看到三更半夜…然後就感冒了
兇手布局得恰到好處,算是很棒的偵探小說。
然而作者一直要強調的,除了辦案,好像還更多更多,
像是不斷強調有多少男人在性侵女人,
有多少正常人的生活被國家惡意的剝奪…
顯然作者的企圖不只如此,
他企圖創造一個打破不公平的社會,
而這個任務,就交由記者和瘦小女性去完成。
我們或許都會稱自己有“某種程度的正義感”,
但這些正義感通常是用來評斷別人的,
卻不適用於約束自己的行為。
“記者”這個行業更是其中的佼佼者,
揭發各種醜聞之時,打著的旗號是“正義”,
但我們看來卻會界定為“扒糞”居多,
我們的報導越來越像廣告,總是為特定目標宣傳,
報紙或新聞台總是忘記“新聞不是社論”,
不該自行添加過份的修辭,
唯一給當事人辯解的機會就是小小的一欄:
「記者致電當事者,當事者接聽後手機就關機。」
………
所以哩…
這些人就該死嗎,就該被大加撻伐嗎?
這就是平衡報導嗎?
電影版“龍紋身的女孩”男主角丹尼爾‧雷格,
也是新一任詹姆士‧龐德的代言人,
在他飾演007中帥氣James Bond的時候曾自問:
「James Bond他到底是個好人,
還是個替好的一邊做事情的壞人,
畢竟,無論如何,他的工作就是暗殺和搞破壞!」
所以許多的對與錯,反而都是在報導中模糊了,
電影一演,大家覺得龐德是正義化身,連金正日都愛看;
史書一寫,秦檜就得跪在岳飛面前幾百年…
人的觀感其實很容易受到影響,
作者形容不講話的莎蘭德,可以說她酷,可以說她惜字,
那如果作者形容這是個結屎面又家教不好的女孩呢?
大家對此書的程度恐怕會嚴重下降。
再說,當個駭客控管其他人的生活瑣事,甚至盜用金錢,
這樣也是正義嗎?
所以,沒有所謂的平衡,
這就是小說。
這就是作者創造的世界。
是啊!作者的企圖很大,
他想要說的是男人加諸於女人身上的惡,
和對無能的國家社會的剝奪個人自由控訴,
他劃分出清楚的世界,對與錯,是與非,正義和不公,
然而,就跟絕大部分的記者一樣…
這是他創造的是非對錯,不是真理,
打著正義旗幟的,不見得就是在做對的事情。
我只是這樣提醒一下各位,
但無論如何,這是本很不錯的小說。
我爬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