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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火的女孩

作者:史迪格.拉森  

原文作者:Stieg Larsson

譯者:顏湘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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靠著駭客技巧獲得金庫銀庫的莎蘭德,

意外成為兩件命案的嫌疑犯,

媒體大量披露過往與現在的莎蘭德,

是個女同志,是個精神病患,是個全身刺青的女孩,

聳動的標題企圖點出社會問題:

「為什麼這個女孩能全國趴趴走?」

「為什麼這個女孩沒有在精神病院關禁閉?」

 

莎蘭德一樣神出鬼沒,每每讓警察大人空手而歸,

布隆維斯特相信莎蘭德的清白,

卻苦等不到機會聽莎蘭德的解釋,

莎蘭德的朋友接二連三地受到生命威脅,

幕後黑手的輪廓,也逐一浮現。

 

每天愛老公多一點,

二十年後也不保證能連本帶利贖回個忠貞人夫;

每天跑操場三千公尺,

二十年後的大腸鏡可能還是會看到該死的腫瘤;

每個月小資存基金,

不到幾年金融風暴就把我們吹得東倒西歪。

人生太多事情不像投資型保單,

乖乖存就能看到複利的威力。

 

只有…

仇恨可以。

 

書中的莎蘭德是個復仇天使,

形象鮮明,身材嬌小卻騎著重機,

不時化上誇張濃妝,別上眉環鼻環乳環…

小時候領受的重創在她心中不停的複利放大,

這次,她要和敵人正面對決,

把這十幾年來的仇恨一次贖回。

 

就想像女神卡卡的MV畫面吧,

莎蘭德在一團火的背景中高唱羅曼屎:

I want your loving

  And I want your revenge

  You and me could write a bad romance….

 

這本“玩火的女孩” 不像“龍紋身的女孩”般有明確的主題,

有點像是號稱兩倍咖啡因的罐裝咖啡,

喝起來會有“其實沒有那麼有勁”的嘆息。

但無疑地是進入第三本“直搗蜂窩的女孩”的優秀前導。

(好多伏筆啊!害我一念完第二本就趕快翻開第三本找答案…)

故事中的許多腳色,

像是警察,檢察官,律師,醫師,記者等等,

可能曾經都是“正義”的化身,

但他們通常都辜負了自己的工作,

這年頭,大祭司不大祭司,夜之后不夜之后了(魔笛的梗),

於是正義的工作,反而是由復仇天使莎蘭德完成的。

 

大家一起見識見識仇恨的威力吧,

燒下去就對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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