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玩火的女孩》
作者:史迪格.拉森
原文作者:Stieg Larsson
譯者:顏湘如
靠著駭客技巧獲得金庫銀庫的莎蘭德,
意外成為兩件命案的嫌疑犯,
媒體大量披露過往與現在的莎蘭德,
是個女同志,是個精神病患,是個全身刺青的女孩,
聳動的標題企圖點出社會問題:
「為什麼這個女孩能全國趴趴走?」
「為什麼這個女孩沒有在精神病院關禁閉?」
莎蘭德一樣神出鬼沒,每每讓警察大人空手而歸,
布隆維斯特相信莎蘭德的清白,
卻苦等不到機會聽莎蘭德的解釋,
莎蘭德的朋友接二連三地受到生命威脅,
幕後黑手的輪廓,也逐一浮現。
每天愛老公多一點,
二十年後也不保證能連本帶利贖回個忠貞人夫;
每天跑操場三千公尺,
二十年後的大腸鏡可能還是會看到該死的腫瘤;
每個月小資存基金,
不到幾年金融風暴就把我們吹得東倒西歪。
人生太多事情不像投資型保單,
乖乖存就能看到複利的威力。
只有…
仇恨可以。
書中的莎蘭德是個復仇天使,
形象鮮明,身材嬌小卻騎著重機,
不時化上誇張濃妝,別上眉環鼻環乳環…
小時候領受的重創在她心中不停的複利放大,
這次,她要和敵人正面對決,
把這十幾年來的仇恨一次贖回。
就想像女神卡卡的MV畫面吧,
莎蘭德在一團火的背景中高唱羅曼屎:
「I want your loving
And I want your revenge
You and me could write a bad romance….」
這本“玩火的女孩” 不像“龍紋身的女孩”般有明確的主題,
有點像是號稱兩倍咖啡因的罐裝咖啡,
喝起來會有“其實沒有那麼有勁”的嘆息。
但無疑地是進入第三本“直搗蜂窩的女孩”的優秀前導。
(好多伏筆啊!害我一念完第二本就趕快翻開第三本找答案…)
故事中的許多腳色,
像是警察,檢察官,律師,醫師,記者等等,
可能曾經都是“正義”的化身,
但他們通常都辜負了自己的工作,
這年頭,大祭司不大祭司,夜之后不夜之后了(魔笛的梗),
於是正義的工作,反而是由復仇天使莎蘭德完成的。
大家一起見識見識仇恨的威力吧,
燒下去就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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